認為茶葉公司用了自己的商標,益陽人李某不去法院起訴維權,而是跑到茶葉公司周圍貼“聲明”“風險警示”,給該公司多地加盟商寄律師聲明,要求下架該公司產品。茶葉公司不堪其擾,將李某起訴到法院,要求其賠禮道歉并索賠55萬元。近日,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該案。
益陽某茶葉公司在當地經營多年,2016年依法受讓了涉案的商標,該品牌還曾被授予“湖南名牌產品”稱號。
2019年,李某也注冊了同名的商標,但核定使用商品、服務項目不一樣。李某認為茶葉公司使用的商標侵犯了他的商標使用權,走上了瘋狂維權之路。茶葉公司忍無可忍,以名譽侵權為由把李某起訴到安化縣人民法院,請求法院判決李某在全國性媒體上賠禮道歉,并賠償經濟損失50萬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5萬元。
法院審理認為,茶業(yè)公司使用的茶葉品牌是湖南省名牌產品。李某對茶業(yè)公司的名譽在一定范圍內造成不良影響,侵犯了茶業(yè)公司的名譽權。判決李某在全國性報紙刊登賠禮道歉公告,向茶葉公司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。并賠償茶葉公司經濟損失10000元。李某不服判決結果上訴到益陽中院,二審法院駁回李某上訴,維持原判。
法院認為,綜合李某的系列行為,實有“碰瓷”之嫌。法院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踐行者,保護企業(yè)正當利益,將堅決向“碰瓷”式維權說“不”。(來源:三湘都市報·華聲在線 記者:虢燦 通訊員:朱玉姣 凌玉霞)